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物业管理立法滞后,理论体系不完善

   

物业管理是一个新兴产业。我国相关法律建设滞后。这种法律的缺乏容易引起各种利益冲突,不利于社会的和平与稳定。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和深化,住房自有化和猪趣味社会化已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趋势。在物业由开发商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的过程中,开发商、建设单位、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他们对物业的高质量、维护和使用负有什么责任需要法律界定。此外,仅仅依靠公约来规范和约束业主之间的关系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必须有一个强制性、权威性更强的物业法规体系,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利益,以确保行业内的共同利益不受侵犯。因此,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已成为物业管理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2)物业管理市场的竞争机制尚未形成。物业管理招标管理不规范,基本上是谁开发谁管理,没有形成市场竞争机制,主要体现在:社区竣工阶段业主较少,基本上是开发商选择物业,在业主达到一定规模后,社区设立业主委员会困难,业主难以选择满意的物业公司。

   

(三)物业管理费难且不规范。

   

物业管理直接涉及业主、用户和物业公司的切身利益。目前,物业管理的两个突出问题是:―很难收费。少数业主和用户不愿意支付管理费。一些业主经常外出或长期闲置,因为他们只是为了增加价值,这也造成了收费困难。第二,收费行为不规范。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建设部早于一个月就发布了《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物业管理服务费。然而,地方物价主管部门并没有严格执行。一些物业管理企业忽视了业主的合法权益,收取了更多的费用和任意费用。

   

(4)物业管理发展的区域不平衡。我国沿海地区和发达地区物业管理服务发展迅速,运行正常;在偏远落后地区,物业管理服务体系尚未建立,有些地方甚至没有实施物业管理服务。这导致了我国物业管理发展的严重不平衡,不利于我国物业管理企业的发展。

   

(五)物业管理人员素质低,缺乏专业人才。

   

目前,我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水平不高,物业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有限,物业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较低。物业管理人才对物业管理企业至关重要。管理人员的质量不仅影响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水平,而且与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有关。

   

对于这一现象,有关部门也出台了相应的管理措施。为了让人们得到良好的物业管理,荣成成立的雄安中雪物业积极拓展业务水平,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为人们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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